因工作需要,永善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事项通告如下:
根据《永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的通知》(永人社通〔2024〕2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办理了登记失业的有劳动能力、就业意愿且无法实现市场化自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
(一)具有永善县户籍,大专及以上学历,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进行文字处理、表格制作、PPT制作等工作。
(二)拥护中国的领导,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能吃苦耐劳,勤奋敬业;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服从管理、听从安排,能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
(三)符合《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公益性岗位管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
(四)除因考取工作外(含公务员、事业单位等),无特殊原因,服务年限至少1年以上。
(五)受到党纪处分,刑事处罚和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条件的,以及在公益性岗位服务满3年以上的,均不得参加应聘。
(一)聘用人员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后与本单位签订协议。协议一年一签,最短为一年,累计聘用期限不超过3年。聘用期间,按公益性岗位有关规定给予补贴,日常管理按照永善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有关规定执行。
(二)工作期间,所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解除聘用协议,停止发放各项补贴。1.通过其他途径已实现就业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3.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或严重社会影响的。4.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2. 报名地点:永善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府办公楼807室)联系人:田仁喜;联系电线. 所需材料: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就业失业登记证(失业半年以上)、个人简历(张贴本人近期一寸彩照)、《永善县人大常委会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见附件,请自行打印填写)各一份,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报名结束后,将根据招聘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采取面试的方式,择优录用。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拟录用人员上岗前需提交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的健康证明。